節節敗退?又一家共享電動車企業在京停止運營!
[提要] 正當行業紛紛議論共享單車出行問題之時,北上廣深等城市已經行動起來,不但對共享單車出臺嚴苛規定,而且明文規定暫不發展共享電單車單車。
今年五月份,國務院發布《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在共享出行領域引起軒然大波。正當行業紛紛議論共享單車出行問題之時,北上廣深等城市已經行動起來,不但對共享單車出臺嚴苛規定,而且明文規定暫不發展共享電單車單車。
10月21日,共享電單車企業小鹿單車通過官方微信發布通知稱,計劃于2017年10月21日起回收車輛,10月23日暫停運營。小鹿單車是北京市出臺明確不發展共享電單車政策后首家宣布暫停運營的企業。
針對暫停的原因,小鹿單車表示,根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頒布《北京市自行車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已投放電動自行車運營的企業,需主動回收投放車輛。小鹿單車積極配合暫停運營。用戶可自行申請退還押金,7個工作日內將按原路返還。
電動車企業也好,互聯網資本也好,介入共享電單車領域無非是想占據先發優勢,提前打通市場渠道。雖然共享電單車面臨不小的政策風險,但注資的企業部依然寄希望于新國標出臺會讓共享電單車行業迎來轉機。據行業人士透露,新國標有望在2018年出臺,屆時共享電動車行業將面臨轉機。此前行業里曾多次出現關于電動車新國標出臺的傳聞,但據一位參會的業內人士稱,行業協會多次提交方案,但標準委沒有采納。
公安部詳解為何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車。目睹共享單車受到資本的熱捧,不少企業追趕風口、投身共享電動自行車。隨著相關“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政策出臺,共享電動自行車前景堪憂。
一是車輛普遍超標,目前市場上投放的租賃電動自行車普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要求;二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騎行人不固定,且多數未經過專門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駕駛培訓,加上租賃電動自行車自重大、速度快,發生事故會帶來較大傷害和損失。
在運營層面,李江平認為,租賃電動自行車火災安全隱患突出。“租賃電動自行車存取點充電、消防等配套設施建設不到位,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影響電池安全,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此外,如車輛保養維護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極易出現隱患車輛上路行駛。
目前,除《指導意見》外,北京、上海、杭州等地也明確表示暫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由于政策存變數,資本對共享電動自行車持觀望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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