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交警整治"四輪電動車" 無牌將被限行
[提要] 5月18日,菏澤城區中華路部分路段開始禁止電動四輪車通行,對于違反通行規定的電動四輪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駕駛員進行勸阻,并視情依法予以處罰。
5月18日,菏澤城區中華路部分路段開始禁止電動四輪車通行,對于違反通行規定的電動四輪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駕駛員進行勸阻,并視情依法予以處罰。
據了解,目前,對于違反通行規定的電動四輪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駕駛員以教育勸阻為主;對故意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造成一定影響的,依法嚴懲,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予以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文中所稱"電動四輪車"是指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不符合機動車產品國家標準,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的電力驅動裝置的四輪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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